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无障碍阅读

所在的位置:交管宣传 >> 交管新闻

武汉交警再掀电动车整治高潮 19台假牌电动车被查扣

发布时间:2018-03-30

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违法和事故的产生,武汉交警至3月16日启动电动车专项整治。29日,全市交警全警上路,依托41个电动车街头教育整治点及60处流动整治组,开展电动车通行秩序整治和打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截止29日下午17时,全市交管战线电动车集中整治累计现场教育3872人次,现场处罚968起违法,扣留车辆829台,行政拘留3人;其中19辆悬挂假牌电动车被交警依法查扣。

使用假电动车号牌被交警查获

3月29日7时,硚口大队60余名警力,6台拖车在航空路、利济路、武胜路、古田四路、双墩等地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电动车整治行动,除了在专项整治点严格盘查、依法处罚之外,还在3个执勤中队设立了流动执法点,组织电动车违法人就地学习法规和体验执法。

上午10时许,在航空路整治点,民警蔡伟、贾楼军拦下一辆车牌号为“武汉B85258”的电动车,骑车人余某说是找朋友借的车。经警务终端查询,其网上登记信息跟出示的行车证不相符,于是将车扣留。据贾警官介绍,凭借多年的公安交通管理经验,一眼就能看出这辆车号牌是假牌。民警随即通过PDA上网进一步查询后,认定属假牌假证,并依法进行了查扣。

驾驶超标电动车被拘留

3月29日上午7时43分和8时05分,青山交通大队民警在友谊大道园林路整治点及工人村路21号公路路口整治点,分别拦下两台走机动车道的电动车,整治民警采用PDA核查及细致鉴定,确认园林路整治点拦停的程某清驾驶的D08844的电动车为假牌并且所驾乘电动车系超标电动车,21号公路整治点拦停的陈某驾驶的无牌电动车为两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两人均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均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场民警将程某清及陈某所驾驶车辆实施暂扣并依法口头传讯两人到大队接受处理。

经民警调查,程某清及陈某均承认了自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车及无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青山大队已经依法对两人采取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

通过整治发现,有部分车主骑的是假牌电动车。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车之后,要持本人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办理车牌,不要轻信他人“代办”,或者购买已经办好牌照的车辆。如果车主有使用假牌假证、挪用其他车辆证件号的行为,一经公安机关查实,对电动车依法予以扣留,对非法车辆予以销毁,并将会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电动车主的法律责任。

(张振宇 杜泽文 王美惠 刘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