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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漏洒”逃逸情节恶劣 武汉交警排除万难 一天内锁定违法人

发布时间:2018-05-12

5月5日,一辆货车三环线上漏洒百余米逃逸,环卫工奋力清理2小时,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及恶劣社会影响。武汉交警高度重视,积极联合城管部门,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一天内锁定违法人,目前,违法人已被武汉交警、城管部门依法处罚。

5月5日上午6时,三环线和平大道匝道附近道路上漏洒百余米,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武汉交警得知其情况,立即与城管环卫部门取得联系,在城管部门清理路面的同时,立即抽调涉牌涉证中心的精干警力开展调查工作。

发生漏洒的时间、车号和车型均不清楚;漏洒现场及附近均没有视频监控探头;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此情况下该如何快速的锁定嫌疑车辆?

涉牌涉证中心民警现场进行反复研判分析以及预判嫌疑车辆行驶路线,认为漏洒嫌疑车辆必定会经过天兴洲长江大桥,但仅5月5日经过天兴洲长江大桥的货车就有近千辆。

民警并有放弃,通过仔细排查通过天兴洲长江大桥的车辆,发现该线路有公交车经过,同时部分私家车可能会安装行车记录仪。于是,中心立即将民警分为两组,一组前往公交公司调取公交车行车记录仪,一组联系发生漏洒前曾通过天兴洲长江大桥的私家车获取相关信息。经过连夜奋战,询问近百名驾驶员后,民警终于确定发生漏洒的时间是在5日凌晨45分左右。

由于下着雨,行车记录仪比较模糊,无法看清嫌疑车辆号牌,但民警发现嫌疑车辆在漏洒现场大约停留了一个小时。最后,民警利用“车控网+”系统,通过多点碰撞的方式进行排查,终于在5月6日上午6时许锁定嫌疑车辆为鄂DB6276红色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所有人为荆州市鑫梅运输有限公司。

随后,民警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得知5月5日驾驶该车的司机为汪**(男,40岁,湖北枝江人)。起初接到民警电话时汪**拒不承认自己漏洒的行为,但在民警告知其已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其最终承认了“漏洒逃逸”的事实。

事实回顾:5月4日汪**驾驶鄂DB6276红色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东新开发区一仓库内拖了大约31吨的废纸,准备返回荆州松滋,由于当时下雨,运载的废纸没有安装遮雨布,途径三环线和平大道匝道附近时,一捆大约200余公斤的废纸掉落在路边,其下车查看,但因天太晚且下雨,无法施救和清理,大约逗留一个小时后,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离开了现场。

据了解,武汉交警以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城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条之规定:当事人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且明知货物脱落既不及时补救,未消除道路交通安全和污染道路隐患,对当事人下达了《违法通知书》,罚款人民币3000元,并追缴污染道路代为清理费用5000元。

(张鹏 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