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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春雷行动”战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8-05-18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 “春雷行动”战果显著

涉酒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7%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2018年2月武汉警方出台《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并于2月6日同步开展“春雷行动”。截止4月30日,“春雷行动”共查处酒驾2440起,醉驾866起,同比分别上升了35%和31%,强力打击、震慑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严厉查缉酒驾醉驾 交通事故降幅显著

据悉,“春雷行动”期间,武汉警方共开展24次全市统一行动、400余次区域集中整治,通过大数据研判、多警种联动、全媒体曝光等方式,严厉查处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通过创建“零酒驾街区”、民警进驻酒店摆放“酒后不开车”餐桌提示卡等方式,将酒驾治理由“查缉”向“预防”前移,倡导社会各界共管共治,对减少酒后驾车、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春雷行动”以来,全市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数量同比去年下降32.2%;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伤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和20%。

全路网动态查缉 严管高压态势覆盖新城区

“春雷行动”期间,警方在中心城区密集布警、强力打击、有效震慑酒驾违法的同时,结合新城区警力不足的实际,通过加强“警警联动”、“警民联动”、“汉警快骑援驰”等方式,将对酒驾严管高压态势延伸至新城区。

新城区公安交管部门选择餐饮娱乐场所、中心城镇、集市周边道路、城郊结合部等路段设立查缉卡点,以周末和节假日、农村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查处时段,查缉时间覆盖早、中、晚、夜间各时段。同时,还积极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劝阻、纠正、举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753起,努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

“春雷行动”期间,蔡甸、新洲、黄陂、东西湖、江夏等新城区共查处酒驾违法1095起、醉驾违法288起,分别占全市查处总量的44.9%和33.3%。其中蔡甸区查处量同比增加16倍,新洲区同比增加4倍。

建立联动惩戒机制

党员、公职人员均被抄告单位、纪检部门

“春雷行动”期间,警方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对酒驾、醉驾案件相关人员建立联动惩戒、综合治理机制。推进与经信委等部门协作,已将866名醉驾人员信息与个人、单位征信挂钩,相关部门将在贷款、就业等方面实施联动惩戒。

公安交管部门还启动酒驾、醉驾案件“同桌有责,同车连责”严厉追责机制,对醉驾违法行为开展深度调查,先后对2名明知违法行为人饮酒,还鼓励、纵容其驾驶车辆的违法人员,依法追究了法律责任。

“春雷行动”期间,警方对查获的酒驾、醉驾个人,严格核查身份、单位和政治面貌。对查处的102名党员或者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均依法进行了处罚;同时,抄告了其所属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春雷行动”中,还先后对3名现场拒绝、妨碍民警、辅警调查的酒驾、醉驾违法人,以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依法追究了其法律责任。2018年3月14日凌晨,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在青年路开展酒驾查缉,违法嫌疑人丁某企图掉头逃逸,后被警车拦停。经检测,丁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55.16毫克,为醉驾。丁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拘、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且因其企图逃逸拒绝民警调查的行为,被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李佳 付健 郭文 董冠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