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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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网上车管所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30

近期,公安部推出了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在贯彻落实此“新举措”中,网上车管所的部分业务流程将有所变化,具体如下:

一、机动车委托年审请停止申请:今年9月1日起推行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届时,申请机动车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已无实际意义,建议有此需求的车主等待至9月1日后直接在当地检测线年检机动车。

二、机动车六年免检业务不再邮寄行驶证副本原件:

三、申请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前,请先确认体检信息已上传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简称“交管平台系统”):20项“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推出后,公安部交管局于7月26日升级了“交管平台系统”,体检信息已取消了手工录入的方式。在办理涉及体检要求的业务时,必须先由有资质的驾驶人体检医院录入体检信息,并在“交管平台系统”中查询到体检信息后才能够办理。目前外地的体检医院没有实现联网,无法核查到体检信息。

特此告知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