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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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警快速查处市民举报违禁通行摩托车

发布时间:2018-08-04

昨日晚间,武汉交警快速反应、深度研判、精准打击,迅速查处一辆不带头盔违禁通行的摩托车。

2018年8月3日18时许,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16时在香港路有一辆摩托车违禁通行且不带头盔。指挥中心立即指令事故大队涉牌涉证中心开展调查,经过排查及视频研判发现,群众举报的摩托车为鄂AE9***黑色哈雷摩托车,通过公安系统查询以及视频追踪,民警确定摩托车驾驶员为马某,同时锁定该摩托车驾驶员的行踪轨迹在京汉大道三阳路路口附近的一餐馆内,20时许,民警赶到现场找到驾驶员马某以及驾驶的摩托车鄂AE9***,民警依法对马国华驾驶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和不带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了处罚,共计罚款250元,计5分。

武汉交警提醒:三环线(含)以内区域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驶入三环线(含)以内区域的,交警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可罚款200元,记3分;驾驶未悬挂号牌摩托车的,除暂扣车辆外,还将处200元罚款,记12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对无证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处50元罚款,记2分。

针对部分摩托车所有人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行为,民警提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的的人驾驶的,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吊销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所有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近期,武汉交警将采取路面巡查拦截、电子警察抓拍、视频追踪等方式对摩托车违禁通行、不悬挂号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