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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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市公安交管部门 全面推行交管服务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8-08-29

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9月1日起,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推进交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20项改革新举措。据了解,截止目前,全市已实现申请材料减免、18项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个性服务自助快办、交管服务网上办理、社会服务网点代办、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改革等多项举措。

据介绍,此次公安交管放管服新举措,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改革窗口服务举措,实现“一次办、马上办”;“互联网+交管服务”举措,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延伸下放业务,实现“就近办、便捷办”;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依法办、规范办”。

改革窗口服务,推出“一次办、马上办”

据了解,9月1日开始,武汉市民可以享受的交管服务举措包括:

“减证便民”服务:实行申请材料“四个减免”,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工填写,车辆识别代号(或发动机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凭证(如体检证明)实现联网的逐步免予提交。

1、免复印——目前,全市车管业务办理窗口已实现证件免复印。以往需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的业务,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设备读取、扫描获得,暂时没有配备相关设备的车管窗口,将由交管部门提供免费复印。

2、免填表——以往需要申请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格,转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只需签字确认即可。

3、免费拓印——以往市民办理需查验车辆的机动车业务,申请人需自行缴费拓印,现在将由检验机构免费拓印车辆识别代号(或发动机号)。

4、免提交——相关证明凭证逐步实现联网,免予提交。目前,车管所已经实现与医疗机构联网传送体检信息,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等需要体检的业务,不再需要提交纸质体检证明。

“一证即办”服务:对补换领、审验驾证等18项业务,持身份证一证可办。

 

序号 业务类型 原申请资料 减免后申请资料 提示
1 初次申领
驾驶证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申请人
身份证明
申请人需到医疗机构体检。
2 申请增加
准驾车型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
身份证明
3 申请恢复
驾驶资格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4 驾驶证
有效期满换证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申请人需到医疗机构体检。
5 驾驶证
损毁换证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原机动车驾驶证未交回的,可容缺办理。
6 驾驶证
遗失补证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7 驾驶证审验
(不含校车驾驶人)
1.《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8 驾驶证
延期换证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延期事由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9 驾驶证
延期审验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延期事由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10 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延期事由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11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
变更备案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12 申请参加
违法记分
满分考试
1.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13 补领机动车
行驶证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14 补领机动车
号牌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15 申领机动车
登记证书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需向公安交管部门交验机动车。
16 补领机动车
登记证书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17 申领免检标志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本年度的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或机动车行驶证
未实现联网的,需要提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8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
变更备案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一窗通办”服务:办理人不再需要到缴费窗口另行排队缴费,已实现自助机缴费及车管业务办理窗口微信、支付宝电子化支付。

上线互联网“通道式”智能查验平台,优化车辆查验流程,使用PDA智能查验终端,大幅缩短办理时间。

个性服务自助快办:将在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检验机构等场所更广泛设置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照片写入、车驾管信息查询等服务。

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

交管服务网上办理:已在互联网上开通补换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选号、申领免检车检验标志等25项服务项目。

政务信息网上互通:简化互联网平台面签程序,推进与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实现身份信息“一次采集、多点可用”,提升网上服务体验感和便捷度。

延伸服务触角,实现“就近办、便捷办”

社会服务网点代办:由登记服务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武汉市目前有91家登记服务站、36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4个汽车报废回收企业、10家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已开通办理相关交管业务,实现自助缴费。

邮政服务网点代办: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业务。目前,全市已开通160家邮政网点办理相关交管业务,积极发挥邮政网点覆盖城乡,贴近群众的优势,更大范围的方便群众。

延伸农村交管服务:“流动服务车”每周出行2次,为市民送达家门口的服务。开通车管分所,目前有汉口分所、沌口分所、经济开发区分所、硚口分所、江岸分所、洪山分所、黄陂分所7个区县级分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

跨省异地检验: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取消委托检验手续,全国范围“通检”。9月1日起除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外的车辆跨省检验时,不再出具、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直接在当地检验。

推行驾驶证异地申领:武汉市于2017年已经实现驾驶证异地申领。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深化网上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非营运小微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交管部门先发放合格标志,再进行审核,归档; 6年免检车辆办理相关业务时,副证不再签注有效期。网上办理的申领免检标志的,不再提交行驶证,不再收存纸质档案。

强化放管结合,保证“依法办、规范办”

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确保放而不乱,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通过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通过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

( 李佳 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