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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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掀起“文明交通行”交通秩序整治高潮

发布时间:2019-09-09

据悉,8月28日起,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统一部署下,武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行”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掀起交通秩序整治高潮。截至9月6日,全市共查处电动车违法7万余起,劝导、纠正电动车违法带人、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3.5万次,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54.5%,道路交通环境得到净化,成效初显。

据介绍,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协调多部门联合执法,倡导、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警校家”护学岗老师、家长、运输企业驾驶员等社会各界力量,共建共治,在全市范围掀起“文明交通行”行动高潮。据了解,整治行动以“治乱”为切入点,对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道路拥堵的电动车通行乱象进行严整严治,同时,注重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和行人文明守法通行,持续净化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据了解,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设置131个集中整治点、87个巡逻整治组,每日出动警力4400余人,对主干道、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全路段覆盖、全天候查处的高压管控态势,严查无牌、超标电动车。同时对电动车违法开展有针对性查处行动:围绕主干道、火车站、客运站、学校、商圈周边等窗口地带,突出早晚高峰及中午时段,对电动车闯红灯、无牌无证、违规载人载物等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重点违法行为逢违必查、逢违必处。

8月30日,长江大桥交通大队执勤民警在汉阳桥头堡查处电动车违法时,遇驾驶人彭某违法载人、闯行机动车道,不听交警劝阻、连续冲岗,因妨碍执行公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9月3日,赵某在发展大道中一路口因不按道行驶被江岸区交通大队民警处罚,因不服处罚,将其家人叫至现场阻挠民警执法,被江岸区交通大队因妨碍执行公务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武汉交警提示,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严查严管驾驶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窜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私自加装遮阳篷等;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闯行桥隧的;电动自行车违法带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警指挥,文明守法通行,共建文明和谐交通环境。

针对近期电动车上牌较集中的情况,交管部门提示广大电动车车主,全市有多个电动车上牌点,车主可就近选择前往。即日起,各区交通大队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将推出便民服务举措,工作时间将延长至当天最后一名办理上牌业务群众办理完毕。

电动车登记上牌所需资料: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以销售发票时间为准),持下列证明、凭证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登记,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产品合格证明;

(四)随车提供和车辆所有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原件(年满65周岁以上者除外);

(五)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 张建勇 李佳 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