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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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68%!武汉交警查获一辆超载大货车

发布时间:2020-01-09

8日,武汉交警通过视频巡查系统查获一辆超载68%的大货车,对车辆司机和所属运输公司进行了相关处罚。

据了解,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营转非”大中型客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为重点车辆,针对国省道、高速公路、桥隧、临水临湖、进出城通道为重点区域,增设警力开展集中排查,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强力压降冬季交通事故风险隐患。

1月8日11时,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涉牌涉证办案中心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鄂ATJ***的大型半挂货车有超载嫌疑,随即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在江岸区四唯码头将该车查获。经查,8日10时,驾驶员胡某驾驶该车在汽渡码头装载钢材后,沿解放大道、三环线行驶到黄陂卸货,然后返回汽渡码头。驾驶员胡某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货车驶入禁行区域,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该车核定载质量为31.6吨,实际载重为53.14吨,超载68%。驾驶员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不足100%,将被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与此同时,因未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该车所属企业“武汉市俊龙大件汽车有限公司”被东西湖交通大队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一万元罚款。

 

 

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易损毁道路、污染环境,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李佳 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