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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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筑牢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危险路段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7-11-28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生命防护“455”工程的统一部署,交管部门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滚动排查、提高标准”的思路,全力推进全市“生命防护工程”,确保既定目标逐一销号。截至11月份,共治理完成100处危险道路,3656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隐患点位,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9.5%、31%。

一、细化目标,压实责任。报请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联动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制定《2017年全市危险路段治理责任分工》(武交安【2017】1号),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交管局党委成员按照对口联系大队分片包干,主动深入路面多次实地指导危险路段治理工作。依托“危险防控中心”整合相关处室职能,专班运作,集约办公。成立重点车辆“违法清零”工作专班, “一天一排名、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夯实基础,压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制定标准,滚动排查。会同公路设计院、交通战略研究院等专业机构,编撰《生命防护工程技术指南》,指导各区、各职能部门和各交通大队筛查道路安全隐患点位。针对全市排查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点位,交管部门按照高标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相应台帐。在整治过程中采取边整改、边排查、随时整改的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专题研究,随时对新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随时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治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协同共治,强化保障。市政府将危险路段治理工作纳入“十件实事”,督导各区、各职能部门争取资金共计2.3亿,全面用于全市危险路段治理和隐患整改。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岸区、江汉区筹集专项资金,落实隐患点位治理经费,扎实推进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市城管、建设、水务等部门拨出专项资金,补助各区隐患道路的治理;落实新建道路设施,确保生命防护工程顺利实施。共计增加爆闪灯237个、各类标线40240平方米、标志标牌1123块,隔离护栏53900米,修剪、拆除绿化带67处。同时对新、改、扩建公路严格督促落实安全设施“四同步”规定,对尚在建设、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施工路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道路隐患消除存量、不添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