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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武汉交警将加大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查处力度

发布时间:2020-05-29

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率,6月1日起,武汉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开展上路行驶机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武汉交警温馨提醒,安全带就是你的救命带,在危急关头她能让你转危为安,机动车行驶过程中请所有驾乘人员自觉系好安全带。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武汉交警将采取高清抓拍、路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查处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武汉交警已对全市500余处高清电子卡口进行升级,将全天候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同时将依托全市40个重点路段示范岗,增派警力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处罚方式

一、现场执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交通民警利用执法记录设备现场收集、固定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违法证据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后,当场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交付违法行为人。

二、非现场执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公安机关对记录的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核,需截取两幅以上的画面,能清晰记录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且证明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的证据。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经核查能够确定实际违法行为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其记录为实际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信息,不能够确认实际违法行为人的,录入平台后会对机动车标注“违法未处理”,锁定车辆违法未处理状态。

处罚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为实施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人。驾驶人违法的,按照规定对驾驶人予以处罚;乘坐人违法的,按照规定对乘坐人予以处罚。

处罚依据

12440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

42040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

60110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30190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元。

 

 

据了解,汽车安全带是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对驾驶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起着保护作用,但部分驾驶员为了省事,使用插件,消除安全带报警器的声音。然而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同时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

有实验数据显示,即使车速只有20公里/小时,不系安全带也是很危险的。车辆时速为20公里/小时时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如果不系安全带,前排乘客头部受到的最大冲击力为110公斤;系了安全带,受到的最大冲击力为55公斤,而且受力部位是胸部,头部受到的冲击力被安全带所缓冲。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当汽车突然停止时,安全带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犹豫地把人“按”在座椅上,防止人由于惯性飞向挡风玻璃或砸向仪表盘。

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首先,一手拉出安全带,另一只手握住卡扣处,将卡扣片与卡扣卡紧,确保安全带牢牢地拴住身体。

其次,调整腰带位置。三点式腰部安全带应尽可能系得低些,要系在髋部,不要系在腰部。

接下来调整肩带位置。肩带应该舒适地斜挎在锁骨处,注意不要勒到脖子或者是擦到脸部,也不能放在胳膊下。

最后要轻拽安全带,检查是否牢固。

武汉交警温馨提示,对于确实孕妇或抱婴乘客无法系安全带的情况,交警在路面查处中会人性化执法,警告放行。为了安全,交警建议孕妇乘坐可以调整安全带位置系好,儿童请在后排乘坐儿童座椅,并需系好安全带。

(张鹏 伍顺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