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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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武公交规〔2017〕112号}

发布时间:2017-12-04

为进一步提高次干道、支路利用率,增强道路通行能力,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北湖小路等道路交通管理通告如下:

一、以下道路全日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

(一)北湖小路(西北湖路至马场角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西北湖路至马场角路)单向通行。

(二)常青北路(康居二路至康居一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康居二路至康居一路)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三)康居一路(常青北路至学府南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常青北路至学府南路)单向通行。

(四)田园中路(田园街至107国道段)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田园街至107国道)单向通行。

(五)后湖一路(兴业南路至正义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兴业南路至正义路)单向通行。

(六)后湖二路(正义路至兴业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正义路至兴业路)单向通行。

(七)韦桑路(工农兵路至建设大道)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工农兵路至建设大道)单向通行。

(八)黑泥湖路(发展大道至二七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发展大道至二七路)单向通行。

(九)解放南路(球场街至球场横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球场街至球场横路)单向通行。

(十)光华路(球场路至香港路)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球场路至香港路)单向通行。

二、正义路(后湖二路至金桥大道)早高峰(7:00—9:00)期间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后湖二路至金桥大道)方向单向通行。

三、建设二路(吉林街至建港南路)、吉林街(建设一路至建设二路)取消路内停车泊位,恢复双向通行。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应服从交通警察及协管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

五、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17年12月12日开始实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