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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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月24日至12月25日期间部分道路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武公交规〔2019〕113号}

发布时间:2019-12-19

为保障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12月24日中山大道(前进一路至黄石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时间延长至当日24时(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二、2019年12月24日19时至24时,光谷环岛及珞喻路通道、鲁磨路通道两侧地面层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步行街南路(珞雄路至光谷环岛段)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珞雄路往光谷环岛方向)行驶;步行街西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珞喻路往光谷步行街方向)行驶;步行街北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步行街西路往珞雄路方向);光谷步行街(步行街西路至珞雄路段)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步行街西路往珞雄路方向)。

三、2019年12月24日16时至12月25日1时,以下道路禁止载货汽车(含持证车辆)通行:

解放大道(硚口路至黄浦大街)、京汉大道、建设大道(青年路至黄浦大街)、中山大道(硚口路至武胜路、南京路至黄浦大街)、沿江大道、新华路、利济北路、武胜路、青年路、唐家墩路、彭刘杨路、解放路、张之洞路、武珞路、民主路、中山路、珞喻路、民族大道(光谷环岛至南湖大道)。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2019年12月24日期间道路通行状况,视情对全市其他道路采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驾驶人、非机动车骑车人、行人,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按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涉及管控路段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适当出行路线。

五、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