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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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部分道路机动车限速标准的通告{武公交规〔2020〕43 号}

发布时间:2020-09-18

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我市部分道路机动车限速标准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以下道路机动车限速标准由 60km/h 调整至 70km/h:

1、武汉长江二桥(不含匝道)。

2、二环线(梨园地下通道〈含〉至水果湖隧道〈不含〉、 街道口立交至尤李立交〈不含匝道〉)主线。

3、东湖通道(红庙立交至虹景立交,不含匝道)主线。

4、长丰大道高架(竹叶海立交至常码头立交,不含匝道)。

5、光谷大道高架(虹景立交至杨桥湖大道,不含匝道)。

6、雄楚大道高架(尤李立交至光谷一路,不含匝道)。

二、机动车驾驶人应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按照交通信号的 指示通行。

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