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无障碍阅读


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2918001号】

发布时间:2018-07-10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违法时间 车辆号码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 委托停放停车场
1 2018/1/15 电动二轮 胜东
2 2018/1/16 武汉A88941 张瑞立 电动二轮 830625 胜东
3 2018/1/18 武汉D41568 孔佳琦 电动二轮 747774 胜东
4 2018/1/18 武汉EB7321 杨勇 电动二轮 519592 胜东
5 2018/1/22 李大军 二轮摩托 胜东
6 2018/2/5 向中华 二轮摩托 胜东
7 2018/2/13 二轮摩托 胜东
8 2018/2/22 易成才 二轮摩托 胜东

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长江二桥大队

2018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