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无障碍阅读


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1919005】

发布时间:2019-07-08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入场时间 车辆号码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 委托停放停车场
1 2019/5/21 16:00 AVD042 葛天文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134623 胜东停车场
2 2019/5/18 10:14 A3FC33 姚水娥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635164 胜东停车场
3 2019/5/13 14:36 EF3779 侯永吉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139144 胜东停车场
4 2019/5/13 10:00 A92R37 柯军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280373 胜东停车场
5 2019/5/10 14:58 ANK135 曹水清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006828 胜东停车场
6 2019/5/9 9:54 FG6N76 张兵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354561 胜东停车场
7 2019/5/6 14:15 AH972 湖北大学生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491480 胜东停车场
8 2019/5/5 8:34 A2BA80 武汉中飞世纪商贸有限公司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098094 胜东停车场
9
2019/04/27 11:20:22
A97AY5 张凯 机动车/轻型载货汽车 KHGN1AH4AAR21093 胜东停车场

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湖风景区交通大队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