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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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192020004号】

发布时间:2020-11-16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入场时间 车辆号码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
(后六位)
委托停放停车场
1  2020-09-08 09:41:30 鄂AD69071 华夏出行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机动车/其它 200315 湖北胜东停车场
2  2020-09-07 09:04:42 鄂A09359  徐东山 机动车/其它 025505 湖北胜东停车场
3  2020-09-07 09:02:25 鄂AF2Y75  黄媛媛 机动车/其它 256850 湖北胜东停车场
4  2020-09-07 08:55:39 鄂A131RS  杨焕君 机动车/其它 263063 湖北胜东停车场
5  2020-09-04 10:26:11 鄂A0C72T 德国大众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机动车/其它 028349 湖北胜东停车场
6  2020-09-03 10:25:56 鄂AF7794 刘良燕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222670 湖北胜东停车场
7  2020-09-03 09:22:40 鄂AA4B20 孟繁臣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020048 湖北胜东停车场
8  2020-09-21 08:40:58 鄂AKL666  叶启超 机动车/轻便摩托车 湖北胜东停车场
9  2020-09-21 08:40:51  陈文 机动车/轻便摩托车 湖北胜东停车场
10  2020-09-15 14:38:21 A13951  戴友玲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湖北胜东停车场
11  2020-09-14 08:39:44 Q20601  张新枝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湖北胜东停车场

 

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东湖风景区交通大队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