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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车身颜色、发动机、车身、车架或者整车和机动车加装(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发布时间:2019-05-22

一、事项名称:机动车变更登记

二、设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条第一款;《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0]29号)第五条。

三、申请条件:

1、机动车在本市登记;

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加装(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3、资料真实、齐全、有效;

四、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车辆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需提交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合格证明、来历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需提交更换后的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6、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

7、使用性质变更为“出租客运”、“预约出租客运”、“预约出租转非”,还需要提交运管部门的审批表。

五、办理地点:

1、使用性质变更办理地点:武昌总所(小微型客车)、沌口分所、硚口分所(爱之家市场、小微型客车)、洪山分所、黄陂分所(汉口北市场)、黄浦市场、绅宝市场。

2、车身颜色变更办理地点:沌口分所、硚口分所(爱之家市场)、黄陂分所(汉口北市场)、黄浦市场、绅宝市场、汉之泰市场。

3、发动机、车身、车架或者整车变更办理地点:武昌总所(小微型客车)、沌口分所、黄埔市场。

4、残疾人专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变更办理地点:武昌总所。

六、办理机构: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部分交通大队车管中队以及授权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汽车交易市场。

七、收费标准:

根据发改价格[2004]2831号、鄂价费[2005]4号、鄂价费[2016]99号制定

八、办理时间:

车管所总所及分所: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7:00。汽车交易市场办理详见办事大厅公示公告。

九、联系/咨询电话:4008000122

十、办理流程:

1、查验机动车

注:变更使用性质业务中属于“非营运”→“预约出租客运”或者“预约出租客运”→“预约出租转非”的,无需查验车辆!

2、在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并领取受理凭证;

3、缴费;

4、领取登记证书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