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更新调整。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市公安交管局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信息公开指南;
(二)信息公开目录;
(三)机构设置;
(四)制度规定;
(五)依申请公开程序;
(六)年度报告;
(七)政策解读;
(八)政策法规;
(九)收费标准。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市公安交管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了《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武汉政务网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http://jgj.wuhan.gov.cn/)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武汉政务网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http://jgj.wuhan.gov.cn/)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武汉政务网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http://jgj.wuhan.gov.cn/);
(2)新闻媒体。
3、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对需要本机关公开不属于《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2、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并根据《申请表》真实填写下列内容:
(1)申请人姓名或单位(组织)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对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制作机关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并进行检索的特征描述。
(3)申请人要求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3人以上(含3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时,应当推选1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选证明材料。
(6)申请人需承诺对所获取的政府信息不作任何恶意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方式
①当面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向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信访办现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委托应当提交相关委托手续);
②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信访办(武汉市硚口区游艺路2号)。
③在线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武汉政务网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http://jgj.wuhan.gov.cn/)“政务公开”栏目的子栏目“依申请公开”中在线填写《申请表》进行线上提交。
(3)申请的处理
①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本机关将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属于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取该信息的渠道;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公开权利人申请的内容给予答复;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工作机构、投诉方式及程序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警务指挥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游艺路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122;
通信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游艺路2号,邮政编码:43002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