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打造政务服务最优城市”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推进全市重大决策、重点领域、重要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着力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以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形成强大内需市场、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区城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政府常务会公开议题,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采取图文并茂形式解读,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议题提交单位要主动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解读政策,引导预期。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药安全、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社会保障、公正监管、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和群众办事创业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化解矛盾。加强重要改革措施、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政策文件出台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预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坚持把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完善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媒体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和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加强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推进重要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推进决策预公开。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确保出台和调整各项决策重实效、接地气、合民意。在发布政策文件时,同步发布征求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各项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要求。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平台,集中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监督和结果等信息。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四)深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联系机构改革实际,调整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清理事项办理指南,调整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通过一体化在线平台,公开发布、同步更新办事指南信息。提高服务事项网办比例,梳理可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一体化平台的醒目位置公布。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强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信息公开。加强网络借贷风险点整治、类金融机构监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违规举债融资等监管信息公开。做好扶贫政策、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财政援助资金、脱贫摘帽情况等信息公开。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依法公开大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不达标断面综合整治、长江大保护、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生态环境信息。
(二)推动“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抓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医疗保障、食品安全、住房保障、“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活动信息,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奖助学金政策、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学前教育供给等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疫苗监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四)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药械集中采购、排污权交易、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加快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政府信息汇集共享和透明化。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征地信息共享平合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
(五)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推动各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依法依规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加快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及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六)加快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办法。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加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一)深入公开项目扶持服务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公开产业发展、减税降费、招商引资、投资指南、金融服务等政策,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网上对接超市”“多规合一”“多验合一”“先建后验”缩短审批时间等行政审批改革成果,“五个一”包保服务等信息。依托“三库”管理平台,及时公开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
(二)全面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联审平台和各审批部门网站,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加强各公开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公开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同源,内容一致。统一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公开标准,推进正式结果文件公开。
(三)大力公开项目建设监管信息。依托省、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开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合同备案信息、施工许可办理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抓好项目信息补录补全工作, 加强监督审査和数据共享。
五、加快公开平台和政务大厅建设
(一)提升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能力。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增强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任务,实现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与中国政府网互联互通。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结合网站集约化工作,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完成政府网站域名清理,部署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改造工作。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城市留言板等平台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排查政务新媒体运行现状,关停“僵尸媒体”。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适时监控、及时预警“问题媒体”信息。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体系建设,实现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区级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依托政务新媒体,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市、区两级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和有序开放。完善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ロ”“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场所。推动区级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完善12345在线服务平台。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除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实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六、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协调联动、第三方评估、督查考核和监测抽查等机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国办发〔2019〕14号关于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文件精神,强化监督、指导和考评。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开展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导,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质量上有所优化。督促各区各部门完善本地区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三)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推广。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推进区(开发区、功能区)、街、乡(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府重点信息公开标准化机制。各区各部门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四)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推进数据标准化建设和数据共享,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核制度。
附件
市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或牵头部门 |
共性任务 | 1.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文件公开 | 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 |
2.政策文件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 | ||
3.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 | ||
4.权责清单调整信息 | ||
5.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 ||
6.政府网站建设与集约化 | ||
7.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8.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
9.重大决策草案和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 ||
10.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 ||
11.财政预决算信息 | ||
12.政府采购信息 | ||
13.行政执法信息 | ||
14.新修订《条例》贯彻落实 | ||
15.强化组织领导 | ||
16.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 ||
重点领域任务 | 17.“放管服”改革信息 | 市政数局 |
18.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市审计局 | |
19.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信息 |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
20.脱贫攻坚信息 | 市扶贫办 | |
21.污染防治、生态环境 | 市生态环境局 | |
22.重点民生领域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 | |
23.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 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 | |
24.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 市财政局 | |
25.项目扶持信息服务 |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等 | |
26.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 | |
27.项目建设监管信息 | 市城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