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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首创电动车车主“学习凭证”积分制管理

发布时间:2017-12-29

电动车如何管理,一直是个难题。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率浙江省之先,推出“电动自行车线上学习平台”,通过个人信息采集、在线学习测试、积分管理等方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的规范化管理。

“以前发现电动自行车有违法行为,大多是以罚款或现场教育为主,但不能形成长效监督。”温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四中队指导员瞿峰说,如今通过在线学习交通安全法规通过测试,或通过线下交管体验、书面抄写交通安全法规等形式,为电动自行车违法人在“温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车学习平台上生成一张个人电子版“学习凭证”,并由交警将其个人信息录入警务通中。

据悉,目前温州市已登记备案电动自行车220万辆。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温州市交警支队根据交通违法起数和情节,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学习凭证”进行积分动态管理。当积分被扣达到12分,“学习凭证”页面提示凭证失效需再学习,清除积分。若驾驶人没有重新学习,考取新“学习凭证”,交警将在其违法时予以更加严厉的处罚。同时,驾驶人可通过“温州交警”微信或温州交警网查询自己“学习凭证”积分以及状态、违法未缴纳记录等信息。

温州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三类人必须参加学习教育以获取“学习凭证”——首次违法必学;快递和送餐骑手必学;多次违法必学。对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执勤交警会按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同时要求当事人现场重新学习。

摘自 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