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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出交通违法处理远程窗口核验

发布时间:2018-01-31

1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通过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推出人像不清交通违法处理远程核验新功能。监控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影像或人像不清晰的违法私家车辆车主,只要在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自助终端机上通过“刷身份证+刷脸”进行身份认证,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交通违法处理免记分业务,无需再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2017年6月,福建省公安厅出台新政策,针对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或人像不清晰的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车主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经民警审核通过后,实施处罚时可不予记分。该政策实施后,大量驾驶人前往窗口接受处理,引发窗口前排长队、处理难等问题。

为全面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增量提效工作,进一步方便市民,厦门警方在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创新开发交通违法处理远程窗口核验功能。该项功能依托居民身份证网上身份认证技术,通过“刷身份证+刷脸”进行身份认证,市民不用再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该功能开通后,市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使用该功能。市民可在驾驶人身份认证通过后,选择“交通违法处理”一栏,再选择交通违法行为所对应的“不记分申请”,进行在线申请和拍照,并填好联系方式后提交。

驾驶人提交信息后,设在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厦门“e政务”远程核验岗工作人员将比照窗口审核要求,对驾驶人在线提交的未记录到人像或人像不清晰交通违法申请进行远程核验,核验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核结果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如果通过审核,驾驶人便可再次通过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进行不记分处理。

警方表示,该项功能办理对象应为厦门非重点车辆的车主,且持有当地核发的驾驶证。目前,厦门警方已建设了50个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服务范围涵盖全市各区,市民可就近选择站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