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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企业责任人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4-18

4月17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武汉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梅某被刑事拘留。

2018年03月27日23时23分许,武汉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司机张某驾驶该公司名下所属的鄂A**564号红岩牌重型货车,行驶至黄陂区盘龙大道与腾龙大道十字路口时发生侧翻,碾压一辆小型轿车,导致小车驾驶员死亡,事故调查后,民警发现张某驾驶的鄂A**564号红岩牌重型货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交管局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成立专案组依法对武汉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开展调查,侦查人员查阅了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台帐以及询问了数十名责任人,发现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较多隐患和漏洞。

4月8日,交管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该公司刑事立案,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梅某未取得《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属无证上岗;公司未建立驾驶员安全检查台账、未建立卫星定位动态监管平台、未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等,梅某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在肇事车辆无营运资质、渣土准运证过期、公司的安全员的《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也超过有效期限等情况下,梅某仍让肇事车辆上路从事渣土运输,并造成严重后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4月16日,交管局将该情况通报属地安监部门,经安监部门审阅后认为武汉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法》,没有尽到法定义务,其主要负责人、直接安全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焦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