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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交管部门公布武汉绕城高速超速违法情况武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超速驾驶危险随行

发布时间:2018-08-20

昨日,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武汉绕城高速超速违法情况:今年上半年,绕城高速共查处超速违法12628起,同比上升24.8%。武汉绕城公路上发生70%的事故中都存在车速过快的问题。武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超速行驶危害多,请安全驾驶,避免事故发生。

2018年7月25日上午6点,孔*驾驶鲁QS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鲁QCR***挂车沿武汉绕城公路由黄陂往东西湖方向行驶,行至G42-843公里柏泉下行匝道内,因超速 行驶,所驾车辆与匝道内右侧护栏碰擦后冲入路外护坡,致车内乘员伤亡、车辆及道路设施受损。

据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超速行驶的处罚力度,预防因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发生。武汉交警不断加大测速设备的投入,在全市范围内的主要干道安装高清点位测速、区间测速设备,对超速违法行为实施24小时抓拍。武汉绕城公路主要采取区间测速,并辅以点位测速。

武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超速行驶已成为“马路第一杀手”,请打消行车时的侥幸心理,认清超速驾驶的危害,关爱生命,安全行车。

一、超速行驶时驾驶人不能全面、正确感知车内外的变化。如汽车以50公里的时速行驶,0.1秒前进1.39米,车窗外事物一掠而过,而人在视野内感觉一个目标要0.4秒,看清事物平均需1秒钟。如果速度太快就无法获取足够的道路信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超速行驶减弱了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车速越快,注视点越远,时速在50公里以上,注视点常在305-601米以外。由于注视点前移,视野狭窄,清晰度不良,对一些小而变化慢的事物难以辨认,临近发现时已措手不及。

三、超速行驶时,驾驶人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下降。驾驶人在高速行驶时,不但对所驾车辆速度不能正确判断,而且对行人、非机动车、其他机动车速度也会低估。在超越前车时就易低估对向来车的速度和距离,同时低估要超越前车的相持距离,发现情况往往措施过迟,易发生相撞或刮擦事故。

四、超速行驶有时会使驾驶人的思维判断失误。驾驶人在思考问题时除根据感知材料外,还得借助经验分析、判断。在变速行驶时一旦出现意外,即使当机立断也需要时间考虑,有些事故就是在做出决定的这一瞬间发生的。

五、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超速车辆操作稳定性恶化,特别是在弯道处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使车辆向回转中心外侧发生侧滑或倾斜。过大的离心力使车辆变得极难驾驭,甚至失控。此时,如果在路面附着系数较小的道路上行驶,就可能测滑、撞车;如果在路面附着系数较大的道路上行驶,就可能造成翻倾等事故。

六、超速行驶使汽车的制动距离增长。汽车的制动距离随车速提升而增加,超速行驶时,其制动距离可比平时大幅增加,因而最容易发生追尾或碰撞建筑等事故。

 

法律链接:对于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

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100元,记6分;

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罚款500元,记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不足100%,罚款1000元,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200元,记6分;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不足70%,罚款1000元,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

(张鹏 王雅芬 雷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