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市公安交管部门 全面推行交管服务新举措
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9月1日起,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推进交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20项改革新举措。据了解,截止目前,全市已实现申请材料减免、18项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个性服务自助快办、交管服务网上办理、社会服务网点代办、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改革等多项举措。
据介绍,此次公安交管放管服新举措,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改革窗口服务举措,实现“一次办、马上办”;“互联网+交管服务”举措,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延伸下放业务,实现“就近办、便捷办”;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依法办、规范办”。
改革窗口服务,推出“一次办、马上办”
据了解,9月1日开始,武汉市民可以享受的交管服务举措包括:
“减证便民”服务:实行申请材料“四个减免”,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工填写,车辆识别代号(或发动机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凭证(如体检证明)实现联网的逐步免予提交。
1、免复印——目前,全市车管业务办理窗口已实现证件免复印。以往需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的业务,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设备读取、扫描获得,暂时没有配备相关设备的车管窗口,将由交管部门提供免费复印。
2、免填表——以往需要申请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格,转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只需签字确认即可。
3、免费拓印——以往市民办理需查验车辆的机动车业务,申请人需自行缴费拓印,现在将由检验机构免费拓印车辆识别代号(或发动机号)。
4、免提交——相关证明凭证逐步实现联网,免予提交。目前,车管所已经实现与医疗机构联网传送体检信息,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等需要体检的业务,不再需要提交纸质体检证明。
“一证即办”服务:对补换领、审验驾证等18项业务,持身份证一证可办。
序号 | 业务类型 | 原申请资料 | 减免后申请资料 | 提示 |
1 |
初次申领 驾驶证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申请人 身份证明 |
申请人需到医疗机构体检。 |
2 |
申请增加 准驾车型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机动车驾驶证 |
申请人 身份证明 |
|
3 |
申请恢复 驾驶资格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4 |
驾驶证 有效期满换证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申请人需到医疗机构体检。 |
5 |
驾驶证 损毁换证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原机动车驾驶证未交回的,可容缺办理。 |
6 |
驾驶证 遗失补证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7 |
驾驶证审验 (不含校车驾驶人) |
1.《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8 |
驾驶证 延期换证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延期事由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9 |
驾驶证 延期审验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延期事由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10 | 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延期事由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11 |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 变更备案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12 |
申请参加 违法记分 满分考试 |
1.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 |
机动车驾驶人 身份证明 |
|
13 |
补领机动车 行驶证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
|
14 |
补领机动车 号牌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
|
15 |
申领机动车 登记证书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
机动车所有人需向公安交管部门交验机动车。 |
16 |
补领机动车 登记证书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
|
17 | 申领免检标志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本年度的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或机动车行驶证 |
未实现联网的,需要提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18 |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 变更备案 |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行驶证 |
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 |
“一窗通办”服务:办理人不再需要到缴费窗口另行排队缴费,已实现自助机缴费及车管业务办理窗口微信、支付宝电子化支付。
上线互联网“通道式”智能查验平台,优化车辆查验流程,使用PDA智能查验终端,大幅缩短办理时间。
个性服务自助快办:将在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检验机构等场所更广泛设置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照片写入、车驾管信息查询等服务。
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
交管服务网上办理:已在互联网上开通补换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选号、申领免检车检验标志等25项服务项目。
政务信息网上互通:简化互联网平台面签程序,推进与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实现身份信息“一次采集、多点可用”,提升网上服务体验感和便捷度。
延伸服务触角,实现“就近办、便捷办”
社会服务网点代办:由登记服务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武汉市目前有91家登记服务站、36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4个汽车报废回收企业、10家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已开通办理相关交管业务,实现自助缴费。
邮政服务网点代办: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业务。目前,全市已开通160家邮政网点办理相关交管业务,积极发挥邮政网点覆盖城乡,贴近群众的优势,更大范围的方便群众。
延伸农村交管服务:“流动服务车”每周出行2次,为市民送达家门口的服务。开通车管分所,目前有汉口分所、沌口分所、经济开发区分所、硚口分所、江岸分所、洪山分所、黄陂分所7个区县级分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
跨省异地检验: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取消委托检验手续,全国范围“通检”。9月1日起除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外的车辆跨省检验时,不再出具、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直接在当地检验。
推行驾驶证异地申领:武汉市于2017年已经实现驾驶证异地申领。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深化网上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非营运小微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交管部门先发放合格标志,再进行审核,归档; 6年免检车辆办理相关业务时,副证不再签注有效期。网上办理的申领免检标志的,不再提交行驶证,不再收存纸质档案。
强化放管结合,保证“依法办、规范办”
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确保放而不乱,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通过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通过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
( 李佳 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