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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闯桥暴力抗法 男青年被依法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8-09-13

近日,男青年周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违法闯行长江大桥,不但不服从执勤民警、辅警的现场管理,还出手殴打执勤辅警,目前,违法嫌疑人周某因暴力抗法,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9月7日下午5时10分,武汉长江大桥大队黄鹤楼岗执勤民警辛红兵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从首义广场北路的机动车车道快速向长江大桥方向行驶,民警立即对其喊话并打手势示意靠边停车,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周某对民警的管理置若罔闻,还加速闯过执勤岗位。民警辛红兵立即电台通知处于下一岗位的大队门口执勤岗予以拦截。

正在门口岗协助民警执勤的辅警翁汉文接警情后,第一时间发现该违法闯桥电动自行车,并成功将该车拦下。翁汉文依法告知周某存在的违法行为,请其将车推至路边等候民警的处理,周某极其不配合,态度嚣张,指着辅警翁汉文叫嚣道:你凭什么拦我,你不让我走,我就打你。与此同时,周某准备再次驾车闯岗,为制止其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周某驾车闯岗并引发交通事故,辅警翁汉文立即予以制止,周某见状开始动手推搡拳击翁汉文,并将翁汉文打倒在地。翁汉文倒地后,警帽掉落地上,周某又将警帽扔进旁边的树林,其行为十分恶劣。

面对管理对象的暴力抗法,辅警翁汉文始终保持克制,与随后增援赶到的民警一同将周某控制住,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的嚣张气焰,维护执法公平正义,保护民警、辅警合法权益,大队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收集整理、固定相关证据,将违法嫌疑人周某依法移送至汉阳区公安分局晴川派出所进行办理。

日前,汉阳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周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