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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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 武汉高速交警查处多起疲劳驾驶

发布时间:2019-08-12

“你好,请靠边停车。”8月10日上午,武汉市公安交管局高管大队在汉十高速机场北收费站设卡开展全省高速公路统一整治行动。10时20分左右,一辆车号为鄂AK7E**的白色轻型厢式货车驶出收费站,二中队副中队长黄海上前提示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司机熊某很快向交警出示了相关证件,并表示自己赶着要把货物赶快送到。“你从宜昌过来,中间休息过没有?”黄海询问驾驶员。

“送货赶得急,一直还没休息”。

通过查询该车从宜昌驶入高速的时间,发现熊某早上5点从宜昌出发,已经连续5个多小时没有休息了。

“你这是疲劳驾驶知不知道?这么热的天,5个小时不休息,万一出事故了怎么办?”

司机连忙解释,“不会的,我还好,没有犯困......”

“连续驾驶4个小时后应该至少停车休息20分钟,高速公路上长时间开车强打精神,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随即向其介绍了高速上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受损、人员伤亡的追尾及单方交通事故,责令熊某立即停车休息,并对其进行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10时27分,高管大队民警在外环阳逻收费站出口处查获一辆小型货车,通过调查核实,驾驶员曾某连续行驶超过4个小时,被交警处罚并强制休息。

截至中午12时,高管大队通过区间测速、视频巡查、路面拦截等方式共查处疲劳驾驶5起,货车超载45起、面包车超员34起。

据了解,为强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针对夏季交通出行特点,以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进出城通道为重点设卡盘查,加大路面巡查频次、力度。重点排查长途客运货运车辆安全隐患,对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交警提示:疲劳驾驶危害大,易引发交通事故,轻则人车受损、重则车毁人亡!夏季出行,请广大驾驶人合理安排行车时间,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一旦有困倦的感觉,千万不能硬撑,应该立即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等困倦感消除后再开车。

附:

疲劳驾驶对行车的影响

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

(李佳 雷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