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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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文明交通环境 武汉交警严治不礼让行人+鸣笛

发布时间:2019-08-13

为了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及减少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间的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今年以来,武汉交警通过电子高清监控+路面定点守控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不礼让行人、鸣笛的违法行为整治力度。12日,武汉交警公布7月份电子抓拍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排名前十名的路口、路段。7月份,全市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12895起,违禁鸣笛违法行为6261起。

7月11日下午3点,驾驶人陈某驾驶鄂A30***号小型轿车,沿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航天彩虹镇路口时,遇冷某驾驶两轮自行车由北向南在人行横道线上横过道路,陈某驾车制动不及,致使两轮相撞,造成冷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的事故的发生,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死即伤,后果相当严重。今年以来全市发生在人行横道交通事故104起,较去年同期下降5.5%,死亡事故较去年同期下降66.7%。虽然情况有所好转,但为了进一步压防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武汉交警继续加强科技强警,在全市200处路口路段新增电子高清监控设备,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因违禁鸣笛主要发生在路口车辆排队等候或行人过街流量较大的路口,针对此情况,武汉交警在人流车流较大的路口路段增派警力,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同时,查处违禁鸣笛的车辆。同时完善电子监控设备功能及录入程序,避免因行人、非机动车而造成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比如,行人、非机动车一直在路边不过马路的情况。

8月6日上午10点,硚口区交通大队民警正在京汉大道崇仁路路口开展不礼让斑马线集中整治,一辆小车从武胜路方向驶来,准备在崇仁路右转,当时一位老大爷正在过马路走得很慢,驾驶员没有带刹车,按了按喇叭就从大爷前面转了过去,民警立即将其拦下,驾驶员徐某下车后问民警“为什么拦我?”民警告知其未礼让行人,徐某说“我按喇叭示意了,离他米吧远不会撞到的啊。”后经民警耐心详细的解释,徐先生明白了应该如何礼让行人,也知道了武汉市内是禁鸣区域。民警随后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及“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对其处以罚款120元,记3分的处罚。

7月份电子抓拍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排名前十名的路口、路段

武汉交警提醒:斑马线要真正成为安全的行人之道,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律,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行人,请自觉遵守交规,树立安全交通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13560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100元、记3分

13570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罚款100元、记3分

13580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罚款100元、记3分

( 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