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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联合多部门开展统一执法行动 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9-11-14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桥隧通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城管、环保、桥梁管理等部门,于11月12日夜间开展超限超载及高污染排放车辆联合执法行动。共查扣超载超限车辆26台、排放超标车辆12辆,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联合执法以珞狮南路、二环线、长丰大道高架和过江桥梁及各进出城通道检查站为重点,设置固定岗36处,出动26组汉警快骑在桥隧联通快速路及建筑工地周边开展机动巡逻,及时发现超限超载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利用视频动态巡查及车辆电子标识感应装置,及时向执法人员推送预警信息,指导精准查缉;对查处的超限超载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同步开展车辆、驾驶人、企业登记信息查验核实,将查处情况通报企业安全员、企业法人,责令从源头整改,警示教育从业人员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据了解,12日21点至次日凌晨2点,联合执法行动由多部门参战人员协同作战,在朱家河大桥、白沙洲大桥、汉蔡高速与米粮高架连接段等多处执法点,设置静态称重装置,使用锥形桶、爆闪灯、警示牌、人员引导等方式压降车速,组织车辆过装称重,及时查扣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至临时停放点。

12日21点30分,江岸区朱家河大桥联合执法点,交警将鄂AQ70**的中型厢式货车拦停,在经过超载超重检查后,引导至环保检测区域进行检测。环保检测人员对该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检测,经检测发现,该车辆光吸收系数指标为3.61,高于1.32的限值要求,车辆尾气排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该车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易损毁道路、污染环境,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危害桥梁安全运营行为,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张建勇 李佳 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