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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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8名施工违法当事人被拘留 武汉交警对违法占道施工始终保持“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9-12-23

昨日,从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常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军运会”综合环境提升工程建设双重叠加,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武汉交警为了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紧盯占道施工乱象,明确职责,加强管控,严管严处。截止目前,针对违法占道施工的情况,现场查处施工问题781起,约谈施工单位78家,下发行政整改通知书96份,行政拘留施工违法当事人108人,罚款处罚674起。

4月9日,当事人李某未按规定时间在二环线国博大道立交桥马鹦路占道施工,妨碍机动车通行,造成交通事故,并导致交通严重拥堵,李某被汉阳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12月16日,当事人周某在硚口区工农路(额头湾轻轨站至张公堤天桥处)违法占道施工,造成三环线、工农路等路段交通严重堵塞,周某被硚口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7月22日,当事人颜杰丁组织施工人员在汉阳区 鹦鹉大道向阳东路路口施工,未按要求对沟井坎穴设置覆盖物、围栏及警示标志,颜某被汉阳大队依法拘留五日。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城市高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占道施工不文明、不和谐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围挡随意开口、破损、歪斜;施工便道未达到市政道路要求、破损后维修不专业,不彻底;施工路段红绿灯、警示及绕行标志标牌等临时交通设施不全,缺乏维护;施工占道后“重复施工、围而不施”等现场也时常发生,严重的影响了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造成区域及道路交通拥堵现象。为此,武汉交警加大占道施工现场巡查监管,建立占道施工管理工作群,时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约谈平台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下达行政整改建议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依法处罚;对未经审批擅自占道施工、擅自扩围造成交通拥堵或在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坎井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一律拘留。对不予配合、多次督办仍无进展的施工单位,将其列于“黑名单”,并建议有关单位在今后工程项目投标中严查其资格。

今年以来,武汉交警对于占道施工一直保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确保占道施工安全有序。

所有占道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设施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即施工区域上游布置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且布设长度符合规范要求;

切实保障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空间,避免人车混行。对需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施工,必须留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全部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必须用护栏等设施开辟行人、非机动车通道,确保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安全。

规范打围方式,占道施工围挡两端和开口必须设置通透式围挡,减少驾驶人视线死角和盲区,保障安全视距。

严禁在施工围挡外堆放施工建设材料,施工车辆不得在围挡外占用道路进行施工作业。

明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领导、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施工人员必须一律穿反光背心,不得在围挡外随意穿行,施工车辆应手续齐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施工现场乱停乱放。

明年,武汉交警还将持续规范全市占道施工,保障市民安全畅通出行,同时加大占道施工现场巡查力度,坚持对占道施工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查处“不手软”,全面推进畅通武汉建设。

(张鹏 王成 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