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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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暂停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为配合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更好地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根据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有关精神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自即日起,暂停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暂停我市车辆管理所及分所(汉口分所、沌口分所)、“无人车管所”,各区交通大队车管中队(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警邮,警医,警保,警银服务网点等车驾管业务服务窗口。

二、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以及安全文明常识考试)。车辆管理所将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问题。

(1)对已经预约成功的考生,车辆管理所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

(2)对已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123平台)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预约。车辆管理所对未自行取消考试预约的考生统一办理取消考试预约。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三年临界到期考生,由所在驾校统计名单,车辆管理所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相关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暂停全市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实习期满教育培训以及考试业务;对已通过互联网预约“两个教育”的驾驶人,选择以网络学习方式参加教育的,可通过“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在线完成网络教育学习部分。对需要现场参加学习教育并临近有效期的驾驶人,车辆管理所所将安排延期办理。

四、暂停全市范围内机动车检验业务。

五、暂停全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办牌办证业务。

六、对12123平台申请的需要寄件送达的业务,因临时交通通行管制暂停寄递。待恢复邮政寄送后,将即刻安排寄递送达。同时,因窗口业务暂停,相对应12123平台预选号牌功能同步暂停使用。

七、上述场所恢复对外办公以及互联网平台相关功能恢复时间,将根据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布置要求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温馨提示:需要办理延期驾驶证审验、延期换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及驾驶证联系方式的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 http://hb.122.gov.cn)或手机“交管12123"APP进行网上在线办理。可办理业务种类及操作流程如下:

可办理业务种类

机动车类:1、补换领机动车号牌;2、补换领行驶证;3、补领检验合格标志;4、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5、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证类:1、遗失补领驾驶证;2、损毁换领驾驶证;3、延期换领驾驶证;4、延期提交身体证明;5、延期驾驶证审验;6、提交驾驶证证件照片;7、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

以上12项业务均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12123平台)办理。

操作流程

在手机“应用商城”或者“App Store”中下载“交管12123”并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备案自己的驾驶证以及机动车,然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我的”——“实人认证”来进行认证,认证成功后即可以办理各类车驾管业务。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