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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上路,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发布时间:2022-12-02

12月2日,武汉汉阳交警查获一辆报废车,及时消除一起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1日下午,汉阳区交通大队接到市涉牌涉证办案中心预警,一辆车牌号为鄂B1****的奇瑞牌小型轿车涉嫌达到强制报废仍上路行驶,大队立即调警,二中队民警根据系统推送信息,查询车辆行驶轨迹,了解车辆出行规律,锁定车辆活动区域。

2日上午7时许,二中队民警根据现有线索,提前来到辖区凤举路周边加班布控。7时30分许,车辆行驶至检查岗被民警查获。

经查,该车初次登记日期是2009年10月9日,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1日,因车辆在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均未年检,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据驾驶人柯某陈述,因疏忽,没想到车辆一直处于逾期未检验状态,现在想想就后悔。

鉴于柯某属于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扣留机动车并强制报废的严厉处罚。

武汉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在行车前除了要检查车辆安全性能、车况、油量等,还要检查车辆审验状态、违法记分情况等信息;行车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车距,切记不超速、不猛踩刹车等,做到文明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