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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难题溯根源 改革创新解忧患 交管支队大力推进违法处理窗口“放管服”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13

为贯彻落实部交管局《关于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坚决遏制买分卖分行为的通知》精神,交管支队统一部署,针对“买卖分”顽症现象,不断挖掘深层根源、堵塞环节漏洞,从机制上、方法上寻求突破,创新工作方式,优化业务流程,不断延伸交管“放管服”改革举措,着力解决违法处理窗口排长队、缴款难、效率低的问题。

一、直面短板,积极应对新规挑战。

今年7月,部交管局自助处理注册备案新规正式实施。因驾驶人在交管12123注册备案量占比不高,部分驾驶人无法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终端机、微信、支付宝等线上途径自助处理车辆交通技术监控(简称“电子警察”)违法,大量业务经由窗口人工办理,对窗口接待处理能力形成巨大挑战。据统计,2017年至2018年6月,武汉市线上处理占比66%,月均业务量达53万余起;窗口处理占比34%,月均业务量达27.8万起。执行注册备案新规后,窗口处理占比为52%,当月业务量达40.6万起,大幅增加18%。如何迅速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成为交管部门亟待破解的难题。

按照窗口处理“电子警察”的传统工作流程,民警在审核驾驶人身份,核实确认违法信息后,需对每一起交通违法逐一打印三份处罚决定书,再逐一签名送达,体现出明显弊端:一是工作效率偏低。经测算,打印一份三联单处罚决定书约13秒,如果驾驶人一次性处理10起交通违法,则需耗时130秒,加上审核驾驶人身份和文书打印时间,接待处理一个驾驶人违法至少5分钟,有的驾驶人一次性在窗口处理的违法量近百起,仅文书制作打印就近半个小时,而且还需驾驶人逐一签名。二是耗材用量惊人。以武汉市江岸区交通大队为例,平均每月接待处理7700人次,制作处罚决定书需消耗A4打印纸33000张,消耗墨盒20个,每年报废打印机10台左右。三是决定书存档联存放管理难规范。各窗口将决定书存档联按日期编号打包存入库房以备查找,长期无法销毁导致积压,无法实现电子化处理。

二、主动出击,创新机制破解难题。

针对制约窗口工作效率的文书打印环节,交管支队创新思维,优化流程,在“人脸识别”的基础上,研发“交通违法辅助处理系统”,着力推进违法处理窗口“无纸化”,将处理流程调整为:民警首先对驾驶人身份审核,确认违法事实,生成处罚决定书后,不再逐一打印文书,而是通过身份证号查询驾驶人名下当日处罚“未缴款”违法信息,制作“交通违法处罚缴款通知书”(见附件),驾驶人使用电子签名板签名后,民警将通知书送交驾驶人,并通知其持缴款通知书到银行、邮局或通过其他线上自助方式缴款。驾驶人如果需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窗口民警补打处罚决定书送达。“交通违法辅助处理系统”还具有收存处罚决定书电子存档联、查询补打决定书、统计分析数字证书业务量等功能。

从实际效果看,一是提高效率,节省资源。据测算,推行窗口“无纸化”举措后,单人次接待处理效率提高35%,节省打印纸张和耗材75%,全市每月可节省打印纸约43万张。以江汉区交通大队为例,在此之前,平均每天满负荷接待处理约650人次,通过优化流程,现在平均每天接待处理约1100人次。二是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利。驾驶人如果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窗口民警即时补打决定书送达,法律救济渠道畅通。三是存档联管理提档升级。全部处罚决定书存档联均以电子方式存档,查询方便,永久存储,统计分析准确,窗口档案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监管,完善流程确保规范。

在努力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的同时,交管支队加大了对窗口业务的监管,稳步推进窗口执法规范化。一是强化“人脸识别”应用,确保“人证同一”。“交通违法辅助处理系统”实时监控窗口“人脸识别”数据,及时准确预警未通过“人脸识别”业务信息,压缩“分贩子”活动空间。二是严格证书应用,强化内部监管。各大队加强民警数字证书业务跟踪,精准统计分析相关数据,进而杜绝滥用、冒用数字证书带来的使用风险。三是规范处罚前告知程序,弥补执法短板。“电子警察”处罚前的告知程序一直是困扰基层执法的“老大难”问题,存在较大诉讼风险。为规范窗口违法处理执法程序,交管支队在“人脸识别”系统的基础上深度研发,在作出处罚决定、打印“交通违法处罚缴款通知书”之前,通过双屏显示告知当事人交通违法的基本事实、理由和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并签名予以确认,充分保障了当事人权利,同时为事中监督、事后调查留存了充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