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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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全面推行租赁汽车交通违法便利处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0-06-05

为持续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拓展交管业务“网上办、自助办”服务范畴,武汉全面推行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处理便利措施。

该项措施的推出主要是为了方便汽车租赁企业、承租驾驶人便捷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以往,租车结束后异地交通违法处理问题常常困扰租赁企业和承租驾驶人;新措施实施后,汽车租赁期间产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租赁企业和承租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湖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进行自助查询、处理和缴纳罚款。

汽车租赁期间产生交通违法

承租驾驶人可以“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处理

驾驶人在武汉市租赁汽车后,租赁车辆如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武汉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等方式告知承租驾驶人,告知其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接受处理,并提示承租驾驶人对租赁事实有异议的,可以与租赁企业进行协商。

对于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可能存在非承租驾驶人驾驶租赁汽车的情况,非承租驾驶人则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扫描承租驾驶人出示的租赁汽车二维码,将租赁汽车临时备案至本人名下进行网上处理。除承租驾驶人外,租赁汽车临时备案驾驶人最多不超过2人。

对承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租赁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查询,便于租赁企业掌握本企业车辆的交通违法。通过租赁企业提醒告知、交管12123”手机APP、手机短信告知等手段,督促承租驾驶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承租驾驶人未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处理,经租赁企业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后,可以将交通违法记录由租赁汽车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手机短信通知承租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将记录在承租驾驶人名下,并提示承租驾驶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汽车租赁公司如何申请开通此项业务

武汉交警提示,汽车租赁企业可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前往各区交通大队车管窗口,注册成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单位用户。完成注册后,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向租赁企业提供其名下租赁汽车交通违法记录查询端口,便于租赁企业及时掌握车辆交通违法信息,进行安全提示和车辆监管,督促承租驾驶人规范驾驶行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目前,武汉市已有10家汽车租赁公司完成注册,成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单位用户,可以进行租赁车辆违法处理网上办理的相关业务。

特别提示:

1、目前能通过网上途径处理交通违法的主要是短时租赁(租赁期限最多30天)和分时租赁(租赁期限最多2天)这两类租赁车辆。

2、租赁企业需在汽车租赁合同有效期始24小时内进行备案,备案包括三种方式:一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行录入合同备案;二是前往企业登记地所在的区交通大队车管窗口上传定制表格合同(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下载);三是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租赁合同信息写入接口”,实现租赁合同信息实时上传。

(李佳 张望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