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武公交规〔2018〕24号}
发布时间:2018-05-07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批准,现就调整武汉绕城高速公路限速标准等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由沪蓉高速公路G42东西湖红羽村互通至新集互通段、福银高速公路G70新集互通至江夏豹澥互通段共同组成)主线道路限速标准调整为小型车辆限速110公里/小时,中型及以上车辆限速90公里/小时;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不变。
二、通行上述道路的机动车驾驶人应服从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和路政管理工作人员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
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8年5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