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无障碍阅读

所在的位置:政务公开 >> 政策 >> 交通通告

关于新增机动车停车秩序示范路的通告{武公交规〔2019〕41号}

发布时间:2019-04-24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规范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现有机动车停车秩序示范路基础上,再新增5条机动车停车秩序示范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新城区道路设置为机动车停车秩序示范路。黄陂区木兰大街(黄陂大道转盘至明珠路);新洲区古城大道(龙腾大街至新洲大街);江夏区文化大道(金樱街至谭鑫培路);蔡甸区莲花湖大道(新福路至茂兴路);东西湖区金银湖路(三环线至航天路)。

二、以上道路除依法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或设置的禁止长时机动车停车标志、标线外,全天禁止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以具体标志、标线规定为准)。

三、在机动车停车秩序示范路违法停车的,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并记3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予以拖移。

四、本通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