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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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全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武公交规〔2019〕45号}

发布时间:2019-04-29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群众出行畅通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19年5月1日至4日,每日9:00至18:00,本埠9座以下(不含9座)小型客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出租车、新能源车除外)东湖风景区周边道路,具体道路如下:

沿湖大道(梨园广场北路至黄鹂路)、梨园广场北路、鲁磨路(团山路路口至樱花园大门)、植物园路(团山路至鲁磨路)、东湖南路(东湖东路至天鹅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

二、2019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内所有法定节假日(含周六、周日),每日9:00至18:00,以下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

(一)知青路(慈惠街至惠安大道)只允许出园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慈惠街往惠安大道方向),全线禁止停车。

(二)知青路(慈惠街至汉江堤路)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慈惠街往汉江堤路方向)。

(三)慈惠街(京珠高速至知青路)只允许进园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京珠高速往知青路方向),全线禁止停车。

(四)汉江堤路(石榴红村至京珠高速)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石榴红村往京珠高速方向)。

(五)汉江堤路(石榴红村至高桥二路)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石榴红村往高桥二路方向)。

三、通行以上道路的车辆、行人,应按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它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四、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