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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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交通管理的通告{武公交规〔2020〕48 号}

发布时间:2020-09-25

为保障国庆、中秋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各类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东湖区域

1、10 月 1 日至 8 日, 每日 9:00 至 18:00,沿湖大道(梨园广场北路至黄鹂路)、梨园广场北路、鲁磨路(团山路至樱花园大门)、植物园路(团山路至鲁磨路)9 座以下(不含 9 座)小型客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出租车、新能源车、外埠小型客车除外)。

2、10 月 1 日至 8 日,每日 9:00 至 18:00,鲁磨路(团山路至植物园路)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植物园路(鲁磨路至团山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二、昙华林区域

9 月 30 日至 8 日、每日 9:00 至 22:00,昙华林(云架桥至得胜桥)、胭脂路(中医院大门至昙华林)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

三、黄鹤楼区域

10 月 1 日至 8 日、每日 9:00 至 18:00,武昌路(民主路至武珞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往北行驶。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对沿江大道(黄埔大街至武汉关)、临江大道(新生路至彭刘杨西路)、长江大桥等全市其他道路采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驾驶人、非机动车骑车人、行人,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按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涉及管控路段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适当出行路线。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