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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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影响交通安全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14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二、办理条件

武汉市内影响交通安全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

三、申报材料

(一)道路占用、挖掘申请书;

(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证(或公路部门占用、挖掘许可);

(三)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及点位图:依据《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 900-2010)规定,下列情况应由道路施工业主委托具有交通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作业交通组织方案,其他情况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方案:

1、占用城市快速路行车道,施工持续时间覆盖早或晚交通流高峰时段;

2、连续占用主、次干路施工时间超过 24h 的以下情形:

(1)主、次干路完全封闭施工;

(2)两条以上相邻或交叉主、次干路同时部分封闭施工;

(3)高峰小时路段 v/c 超过 0.7 的主干路部分封闭施工,占用单向一半或以上的车道。

3、高峰小时路段双向机动车流量超过 700pcu/h 的支路,采取完全封闭施工,且连续占用道路施工时间覆盖早、晚交通流高峰时段;

4、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编制交通组织方案的其它情形。

四、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证照或批复名称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事项运行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影响交通安全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许可”事项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退办至申请人,并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网上受理并网上推送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网上退回至申请人。

(三)勘查现场:

公安交管部门联系申请人对占用道路进行现场勘查。

(四)由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准予许可。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85395118。

九、办理平台

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