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无障碍阅读


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1918005号】

发布时间:2018-08-13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违法时间 车辆号码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 委托停放停车场
1 2018-06-2821:42:06 鄂A83G9X 余建伟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035853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2 2018-06-2821:42:00 鄂A99386 洪锦锋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113812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3 2018-06-1415:21:59 鄂A52KY2 王立富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018965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4 2018-06-1215:32:12 鄂A50EG1 张传明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C8040382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5 2018-06-0415:12:48 鄂AED107 詹承武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3903644-1D1H1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6 2018-06-2821:23:13 K02641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7 2018-06-2410:59:20 Q01908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8 2018-06-1615:05:37 A36746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9 2018-06-1421:07:30 QB3003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10 2018-06-1215:31:34 F21876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11 2018-06-1110:05:52 Q01977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12 2018-06-1017:42:05 CD1762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东湖湖北胜东停车场

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旅游风景区交通大队

2018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