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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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3218008号】

发布时间:2018-12-03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违法时间 车辆号牌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后六位) 委托停车场
1 2018-10-1807:44:00 A79521 陈旺明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武汉市明成停车场
2 2018-10-1807:38:00 B42305 袁艳红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武汉市明成停车场
3 2018-10-1707:40:00 元宝名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12 武汉市明成停车场
4 2018-10-3008:12:00 B68211 徐正朋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武汉市明成停车场
5 2018-09-2117:05:00 BC2140 田建权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武汉市明成停车场
6 2018-10-3007:48:00 易光明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000177 武汉市明成停车场
7 2018-10-1207:46:00 D62050 陈必文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武汉市明成停车场
8 2018-10-2908:23:00 CD3408 李上红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武汉市明成停车场
9 2018-10-3008:10:00 SC2870 李德胜 非机动车/电动两轮车 441894 武汉市明成停车场

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武汉市交通管理局白沙洲大桥大队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