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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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192022009号】

发布时间:2022-09-16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入场时间 车辆号码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 委托停放停车场
1  2022-07-08 15:29:38 津DSN880  夏伟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126485  信果停车场 
2  2022-07-05 09:00:27 鄂AH2380  谭涛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698342 信果停车场 
3  2022-07-16 09:35:00 B02046  程国珍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信果停车场 

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东湖风景区交通大队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