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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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192024002号】

发布时间:2024-03-18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入场时间 车辆号码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 委托停放停车场
1  2024-01-28 21:58:48 758911  崔顺聖 非机动车/自行车 信果停车场 
2  2024-01-03 21:02:17 H57023  万云霞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信果停车场 
3  2024-01-24 14:33:22  高新兵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信果停车场 
4  2024-01-24 14:29:29  李选登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信果停车场 
5  2024-01-02 23:13:00  姚国红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信果停车场 
6  2024-01-22 12:00:05  李宏提 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 信果停车场 
7  2024-01-17 16:12:55  刘彩兰 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 信果停车场 

请车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东湖风景区交通大队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