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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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192024005号】

发布时间:2024-07-25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入场时间 车辆号码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后六位) 委托停放停车场
1  2024-05-09 10:31:52 鄂A7Z55E  李德春 机动车/轻型载货汽车 387530 信果停车场 
2  2024-05-20 10:23:15 CC6005  汪有怀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信果停车场 
3  2024-05-18 08:21:32 SB2410  赵映壁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信果停车场 
4  2024-05-11 22:32:50 SH9434  汤腊梅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信果停车场 
5  2024-05-11 21:24:55  袁树兹 非机动车/自行车 信果停车场 

请车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东湖风景区交通大队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