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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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082024016号】

发布时间:2024-10-18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违法时间 车辆号牌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后六位) 委托停车场
1  2024-07-23 16:53:33 鄂A6Z97P 夏宁教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781716 荣达停车场
2  2024-08-12 17:11:00 鄂A29PD8 王林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382702 荣达停车场
3  2024-08-02 21:13:00 渝A6464H 周箭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151450 荣达停车场
4  2024-08-12 10:12:00 鄂AM179 未知名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368195 荣达停车场
5  2024-08-01 08:59:00 鄂AY3R40 刘站国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162469 荣达停车场
6  2024-08-07 20:47:00 陈加斌 机动车/轻便摩托车  F64788 荣达停车场

请车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交通大队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