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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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292024001号】

发布时间:2024-10-18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违法时间 车辆号牌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后六位) 委托停车场
1  2023-10-07 15:06:00 鄂A0R381 顾永博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106917 信果_武昌胜东停车场
2  2024-07-04 11:50:29 鄂G6D386 胡世海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413852 信果_武昌胜东停车场
3  2016-03-09 11:02:22 无牌 胡盛文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031662 信果_武昌胜东停车场

请车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长江二桥交通大队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