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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所队合一”管理农村道路交通

发布时间:2018-12-03

湖南省醴陵市公安局白兔潭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78起,茶山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13起,炎陵县公安局水口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2起……这是记者日前从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的一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执法数据。

今年以来,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在农村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实行“所队合一”、一警多用,联勤联动、合成用警,按照每2个乡镇设置1个交警中队的标准,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截至目前,全市28个乡镇农村派出所已设立交警中队,配备交警58名、辅警58名。

据了解,株洲市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作为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责任部门,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辖区交警大队的业务指导下,全面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简易程序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农村交警中队民警和辅警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进村入户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就近处置一般性交通事故,快速恢复道路通行秩序;指导带领农村“两站两员”,强化日常巡逻和车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劝阻、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株洲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村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以来,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农用车载人、报废车上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全市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