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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塞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正式生效

发布时间:2022-03-18

为便利中塞两国人员在对方国家驾车出行,进一步促进两国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正式生效,实现双方国家核发的驾驶证可免试互认换领。

根据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双方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国家驾驶证的人员在其境内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对于临时进入对方境内不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互认。临时进入塞尔维亚的,可以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驾车,无需换证;临时进入中国的,可以持塞尔维亚驾驶证和翻译件换领临时驾驶许可,免予体检和考试。对于在对方国家居留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免试互换。一方公民或常驻人员持本国驾驶证和翻译件,以及护照、签证或者居留证件,可以直接免试换领对方国家驾驶证。互认和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摩托车。

中塞驾驶证的互认换领,将直接惠及在塞华人华侨以及两国留学、务工、探亲等人员,有利于两国公民驾车出行,有利于促进两国警务合作,对推进两国经贸合作、文化交流、人员往来具有重要意义,对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具有示范效应。

3月13日,北京某高校一名塞尔维亚籍篮球教师持塞尔维亚驾驶证顺利换领了中国驾驶证。得知自己是北京第一个享受到政策便利的塞尔维亚籍申请人时他非常兴奋,对两国政府部门积极推动并签署中塞驾驶证互认协议给予了由衷赞赏,认为“中塞驾驶证实现互认换领给两国人民办理了一件大好事”。北京一名塞尔维亚籍电脑动画从业人员高兴地说:“我是一名有10年驾龄的老驾驶人了,作为塞尔维亚人能够便捷申请并领取到中国驾驶证,令人兴奋。”

3月14日,一对在广东省生活工作的塞尔维亚籍90后夫妻,在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成功办理了换证业务后,非常高兴,对中国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和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驾驶证换证协议减免了考试等环节,节省了我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为落实好中塞驾驶证互认换领便利政策,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行协议规定,优化办证服务,严格审核资料,加强路面执法规范管理,确保互认换领工作依法规范、便捷高效开展。

据了解,此前我国已经实现与比利时、阿联酋、法国驾驶证互认换领,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外交部等部门,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进一步扩大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互认换领驾驶证的范围,不断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更加便利我国公民境外驾车出行。

(张弘)